重要提示:如果对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如何回应收到的通知,请直接联系发送通知的组织。
从AOC支持我们只能帮助您完成通知访问过程。
电子通知可以具有以下状态:
- 准时:通知可用并等待打开和访问其内容。
- 打开:收件人已在规定期限内自愿打开通知,因此记录为已打开。
- 已过期:通知被记录为已发出,因为虽然收件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打开通知,但通知已经结束。
- 已拒绝:通知尚未打开,但已被收件人自愿拒绝,因此记录为已发出。 (这种明示或默示的拒绝仅可在通过邮寄发送的通知中表示,您可以向邮递员或快递员表明您不希望收到通知)。
因此,通知一旦可用并且根据访问截止日期,可以被列为待定(按时)或已完成(开放、过期或拒绝)。
这些状态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翻译的?
在公民门户网站上,各州已被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,对用户来说更容易、更易理解,尽管证据包括下面描述的各州:
- 已存入>>对应“按时”
- 练习>> 对应于“打开”
- 被拒绝(未访问)>> 对应于“已过期”
- 拒绝(明示或暗示)>> 对应于“拒绝”